男偷拍不雅片賣創意私房及觸感論壇 判賠80萬確定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3日電)男子陳宗駿涉透過交友網站約出女子性交易並偷拍,再將影片賣給創意私房、觸感論壇網站。女子提告求償。二審今天判陳宗駿共賠新台幣80萬元確定。
二審台灣高等法院表示,陳宗駿就創意私房部分,須賠20萬元;就觸感論壇網站部分仍維持陳宗駿等3人須連帶賠償60萬元,全案確定。
全案緣於,檢警調查,綽號「老馬」的男子民國101年起經營「創意私房」論壇,販售偷拍、性交易影片及照片,會員若經實名認證,可取得被害人姓名、工作地點等個資。會員也可販售影片成為「自售者」,與論壇朋分獲利。
台北地檢署指揮刑事警察局偵辦,進一步查獲林清安等多名高階會員,並查出林清安原是國小教師,自102年起與「老馬」交換影片,後來晉升高階會員,幫「老馬」製作防止會員盜賣影片的浮水印,最後成為論壇帳房。台灣高等法院判處林清安6年3月徒刑,林清安未上訴而定讞。
此外,同案被告陳宗駿曾因妨害性自主案坐牢,涉嫌在入監前透過交友、包養網站約出女子性交易並偷拍,被害人包括未成年少女,陳宗駿將影片賣給創意私房,高院判刑12年,最高法院去年4月底發回更審,現由高院更一審審理中,近期開庭為去年10月16日。
民事訴訟部分,1名女子主張,陳宗駿於109年5月間透過交友網站取得她個人生活照,並佯稱願以4萬元為性交易對價,並同時拍攝性行為過程,供陳宗駿個人保存等語,導致女子誤信而同意。
未料,陳宗駿事後卻與經營創意私房論壇的「老馬」、林清安,及經營觸感論壇的陳姓男子等人,分別在各網站上共同刊登受害女子的生活照及不雅影片,並加以販售。
女子說,陳宗駿惡意散布行為,造成她的隱私、人格尊嚴、就業暨人際互動關係等社會連結受毀滅性破壞,且影片至今仍在網路流傳,難以完全移除杜絕。
一審判陳宗駿等人須賠償,即女子在2論壇各獲60萬元賠償,陳宗駿不服提起上訴,二審由高院審理。
二審審酌兩造學、經歷、財產狀況,及陳宗駿意圖上網販售,以欺瞞方式取得影片,事後藉由網路刊登女子生活照及影片,使不特定人得以連結觀閱,甚至付費下載而廣為散布,且難以完全移除,已造成女子受有莫大精神上痛苦,女子在2論壇各應獲60萬元賠償。
二審考量,創意私房論壇部分,林清安事後已賠償女子40萬元,導致部分連帶債務已因清償而消滅,判決陳宗駿仍須賠餘額20萬元;觸感論壇部分,陳宗駿未證明有何債務消滅情形,仍應如數連帶賠償。(編輯:李錫璋)115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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