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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欠25萬無力償還刺債主44刀奪命 一審判14年

2026/3/1 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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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宜蘭1日電)簡姓男子積欠邱姓男子25萬元無力償還,雙方見面時,簡男持藍波刀朝邱男揮刺,導致邱男全身有44處刀傷,當場死亡。宜蘭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後,判簡男14年徒刑。

判決書指出,簡男於去年過年期間,由邱男帶同前往賭博,因賭輸向邱男借錢,因而積欠邱男新台幣25萬元無力償還,經邱男催討,雙方相約於去年4月7日晚間8時許,在國道5號冬山鄉高架橋下空地見面。

雙方自行開車抵達現場後,簡男將平日放在車上的藍波刀攜帶在身,進入邱男駕駛的車輛副駕駛座,協商過程中,簡男持預藏的藍波刀揮刺邱男的胸部、頸部、腹部、背部、臀部等多處,造成邱男受有44處穿刺、揮砍傷勢,因多重銳器傷,傷及心臟及右肺,導致出血性休克,當場死亡。

國民法官法庭審酌全部情節並經評議後,認為簡男犯罪手段凶殘,且沒有特殊的原因、背景或環境,客觀上足以引起一般人同情或憫恕,無從依規定酌減刑責。

判決書指出,簡男雖坦承犯行,但未能與被害人家屬和解,也未賠償被害人家屬,庭訊過程中,未見簡男向被害人家屬致歉或表達悔悟。國民法官法庭審理後,2月13日依殺人罪,判處簡男14年徒刑,全案可上訴。(編輯:陳正健)115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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