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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男持剪刀刺友頭頂致死 法院判15年徒刑

2026/3/6 17:32(3/6 21:47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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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士林地方法院。(中央社檔案照片)
圖為士林地方法院。(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社記者謝君臨台北6日電)游姓男子去年3月晚間與陳姓友人在新北市八里區某檳榔攤內同桌飲酒,因故發生口角糾紛,游男竟持不銹鋼剪刀朝陳男頭頂連刺2刀,陳男送醫不治。士院今天依殺人罪判游男15年徒刑。

士林地方法院今天發布新聞稿,指游男於民國114年3月9日晚間7時許,在新北市八里區中山路某檳榔攤內,與檳榔攤客人陳男等人同桌飲食及飲酒,2人因故發生口角糾紛,游男竟於同日晚間9時許,拿起不銹鋼剪刀,起身並朝坐在椅子上的陳男頭部頂端連刺2刀。

新聞稿指出,游男持刀刺入陳男頭骨後,立即拔出剪刀,造成陳男頭頂受有2處刀傷,其中1處傷口穿透頂骨;另1處傷口穿透頭皮並卡於頂骨,造成大量出血,經在場其他人立即撥打119呼叫救護車,將陳男緊急送往淡水馬偕紀念醫院急救,仍於114年3月19日11時12分許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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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新聞稿,陳男遭刺兩處銳器傷口,導致創傷性硬腦膜下出血、左頂骨破裂、顱內出血、大腦實質損傷、顱骨損傷及住院併發症而死亡。

士院國民法官法庭於今年3月2日至6日審理期間,經檢視相關證據後,認為游男持具殺傷力的兇器攻擊陳男頭部,是基於殺人故意,成立刑法殺人罪,並於考量刑法各款量刑因子後,量處游男有期徒刑15年。本案可上訴。(編輯:張銘坤)115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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