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同居人女兒517次 竟僅判1次有罪
2015/4/29 14:57(4/29 15:24 更新)
(中央社記者游凱翔台北29日電)新北市許男性侵同居人18歲女兒達517次,因不滿被控告性侵將少女勒死。殺人部分遭判無期徒刑確定;性侵部分因罪證不足,僅算1次有罪,士林地院今天依強制性交罪嫌判他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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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訊息
(中央社記者游凱翔台北29日電)新北市許男性侵同居人18歲女兒達517次,因不滿被控告性侵將少女勒死。殺人部分遭判無期徒刑確定;性侵部分因罪證不足,僅算1次有罪,士林地院今天依強制性交罪嫌判他4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