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任何人公布性侵被害人姓名 最高罰10萬
2015/12/8 11:15(12/8 11:36 更新)
(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8日電)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性侵害犯罪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明訂任何人都不得公開或揭露性侵害被害人姓名及可辨識身分的資訊,違者最高可處新台幣10萬元的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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