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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全油品案 魏應充2年定讞須入獄

2017/4/27 14:34(4/27 17:0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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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林長順新北市27日電)味全油品案,智慧財產法院審理後,今天認定魏應充對98配方調合油部分構成詐欺等罪,判處2年徒刑定讞。魏應充被控指示向大統購買混油部分,判決無罪。

魏應充律師余明賢表示,魏應充十分平靜、平常心看待判決結果,他問心無愧,身為虔誠佛教徒,坦然面對、承擔一切磨難,對於因緣果報會自我釋懷。

除魏應充外,同案被告常梅峰、林進興、林雅娟分別被依詐欺取財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10月、1年。林進興緩刑2年,應付公庫80萬元。林雅娟緩刑3年,期間負保護管束,並付公庫100萬元及提供120小時義務勞務。另外,法院宣告沒收味全公司犯罪所得3292萬8820元。

判決指出,魏應充為降低各款調合油製作成本,以及搶攻民國102年春節檔期市場,增加營收與獲利,在常梅峰建議下,決策指示更改調合油配方,大幅提高IV65棕櫚油成分達96.78%至97.86%,混淆誤導消費者98配方調合油具有高級食用橄欖油成分,構成詐欺取財罪。

至於味全公司使用大統混油部分,合議庭認為,依檢察官的證據,尚無從認定魏應充等人,知悉或容任頂新低價購買大統公司攙混原料的油品,也沒有刻意放寬檢驗標準,因此判決包括味全公司及魏應充等被告無罪。1060427

味全油品案判2年 魏應充:將研擬後續策略

(中央社記者韓婷婷台北27日電)味全油品案,智慧財產法院今天改判前味全公司董事長魏應充2年徒刑,全案定讞。魏應充透過委任律師余明賢表示,「他以平常心面對,心情十分平靜,將會再與律師研擬後續的策略」。

余明賢表示,已經在第一時間將判決結果告知魏應充,魏應充感謝外界的關心,也感謝法院,能夠查明事實,判決員工無罪,尤其魏應充對於員工這幾年遭受到的委屈,感到十分不捨,希望所有員工都能在判決後回歸正常生活,免於外界的誤解。

至於法院認定有罪的部分,魏應充以平常心面對,心情十分平靜,將會再與律師研擬後續的策略。

味全表示,味全油品案分成純油和調合油兩部分。有關純油部分,是指味全純橄欖油誤用大統長基公司攙有其他油脂與銅葉綠素。二審法院認定這個部分,所有被告都無積極證據足以證明他們有知悉或預見原料油可能遭摻混的可能,因此判決無罪。

味全說,味全與代工的頂新製油買到大統長基的油,確認都是無辜不知情的被害人。而調合油部分,雖然無關食安且標示合法合規,二審法院仍以產品品名包裝將使消費者陷於錯誤而購買,因此判處相關被告有罪。106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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