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房地合一稅修正草案通過 2年內買賣課稅45%

2021/3/11 11:26(3/11 20:57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11日電)為抑制短期炒房,行政院會今天通過「房地合一」所得稅法修正草案,修正「短期持有」的定義;個人、法人持有2年內賣房將課45%;持有超過2年、未逾5年課35%;全案將送立法院審議,草案的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現行所得稅法規定,個人持有房屋、土地1年以內者,稅率為45%;超過1年,未逾2年者,稅率為35%;持有房屋、土地超過2年,未逾10年者,稅率為20%;超過10年者,稅率為15%。

為抑制短期炒作不動產,行政院今天通過「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正個人短期交易房地適用高稅率的持有期間。

新修正條文明訂,境內居住的個人持有房地期間在2年以內者,稅率為45%;持有房地期間超過2年,未逾5年者,稅率為35%;非境內居住的個人,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稅率為45%;超過2年稅率為35%。

行政院說,為抑制營利事業短期炒作不動產,並防杜個人藉由設立營利事業短期買賣房地規避稅負,營利事業比照個人依持有期間按差別稅率分開計稅合併申報。

總機構在境內的營利事業,持有房地期間在2年以內者,稅率為45%;持有房地期間超過2年,未逾5年者,稅率為35%;持有房地期間超過5年者,稅率為20%;營利事業交易其興建房屋完成後第1次移轉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依規定計算的房地交易課稅所得,仍併計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稅率為20%。

至於總機構在境外的營利事業,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的稅率為45%;超過2年的稅率為35%。

行政院說,為防杜藉由不同型態炒作不動產規避稅負,明定下列兩者皆納入房地合一課稅範圍,包括交易預售屋及其坐落基地;交易持有股份(或出資額)過半數的營利事業之股份(或出資額),且該營利事業股權(或出資額)的價值50%以上是由境內的房地所構成者。但交易的股份屬上市、上櫃及興櫃公司的股票者,不適用之。

財政部表示,這次房地合一稅制改革,延長短期交易房地適用高稅率的持有期間、修正土地漲價總數額減除規定及視為房地交易納入適用等,有助遏止短期投機炒作,健全不動產交易市場發展。財政部將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儘速完成立法。(編輯:蘇龍麒)1100311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請繼續下滑閱讀
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