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國貿易擴張法第232條款
- 目的:針對進口特定產品是否影響美國國家安全,進行調查與認定
- 調查機關:美國商務部產業與安全局
- 作法:若認定進口產品對美國國家安全造成威脅,總統具有對進口該產品採取調整措施的裁量權,可能採取的措施包括提高關稅、設定配額或採取其他非貿易措施(如研發補助等)
- 申請人:可由利害關係人、任何部會或機關首長提出申請;商務部長也可以基於職權主動展開調查
- 程序:商務部應於決定調查展開日起270天內,向總統提出報告說明認定結果及建議因應作法;總統收受報告90天內決定是否採取調整相關措施,並應於作出該決定30天內向國會提出書面理由;若決定採取措施,須於15天內執行,並向國會提出最終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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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5/12/01 11:13:16訂閱中央社《早安世界》電子報,每天3分鐘掌握10件天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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