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間諜法 大陸國安法新名稱
2014/8/25 22:49
(中央社台北25日電)大陸官方研擬把國家安全法,更名為反間諜法,以突出反間諜工作重點。
中新社今天報導,中國大陸第12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5日在北京開幕,會議審議大陸國務院關於提請審議修訂國家安全法的議案,研擬更名為反間諜法。
大陸國家安全部部長耿惠昌表示,現行國家安全法1993年公布施行,為適應中國國家安全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進一步規範和加強反間諜工作,以現行國家安全法為基礎,起草相關草案並報請國務院審批,且已經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通過。
大陸「反間諜法(草案)」規定,國家安全機關是反間諜工作的主管機關。草案還規定中國公安(警察)、保密行政管理等其他有關部門和軍隊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103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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