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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陳玉珍求償法院判賠5萬 吳沛憶擬討論上訴否

2025/8/15 20:31(8/15 21:5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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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吳沛憶遭陳玉珍求償,法院判賠新台幣5萬元,吳沛憶擬討論上訴是否上訴。(中央社檔案照片)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吳沛憶遭陳玉珍求償,法院判賠新台幣5萬元,吳沛憶擬討論上訴是否上訴。(中央社檔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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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林長順、王揚宇台北15日電)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陳玉珍不滿被民主進步黨籍立委吳沛憶指拉衣「求碰瓷」,提民事訴訟求償,北院今天判吳沛憶應賠新台幣5萬元;吳沛憶將與律師討論是否提上訴。

吳沛憶辦公室表示,收到判決書後,將與律師討論是否提上訴。

立法院去年處理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法議程時,朝野立委肢體衝突,吳沛憶透過社群網站臉書(Facebook)指「陳玉珍自拉衣服求碰瓷」、「結果發現她根本是故意的,就在我面前,她自己主動把衣服拉下來」等。

陳玉珍認為吳沛憶以與性別相關言論公開羞辱她,經媒體大幅報導,嚴重傷害她的名譽,足以使她在社會的評價受貶損,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吳沛憶賠償150萬元。

吳沛憶主張相關言論是她親身見聞,陳玉珍確實有於立法院院會自行拉下外套拉鍊,且國會議員於公開場合行為舉止應受選民監督而屬可受公評之事,她基此所為善意評論無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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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指出,根據現場影片,陳玉珍當時在台上與在台下的人說話、拉下再拉上拉鍊時間約3秒,無「求碰瓷」情形,客觀上不足認吳沛憶有相當理由確信系爭言論內容為真實。吳沛憶言論足使一般人對陳玉珍產生行為不當負面印象,而貶損陳玉珍名譽。

北院審酌兩造社會影響力、相關言論內容對陳玉珍於社會上評價實際影響程度,判決吳沛憶應給付陳玉珍5萬元;全案可上訴。(編輯:李明宗)114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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