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冠聰被新加坡拒絕入境 拘留數小時後遣返

(中央社台北29日電)遭港府通緝的前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近日從舊金山前往新加坡參加活動,在入境檢查時被拘留,28日遭遣返回舊金山。羅冠聰說,新加坡方面沒有提供拒絕入境的理由,不確定是否有中國等外部力量介入。
綜合英國廣播公司(BBC)和英國金融時報報導,羅冠聰在2021年4月獲批英國難民身分,現持有英國難民旅行證件,並在3星期前獲得前往新加坡的簽證,他原本打算這次到新加坡參加一個僅限受邀者參加的閉門活動。
他在26日出發,並在27日抵達新加坡,入境檢查時被拘留。羅冠聰說,在邊檢被拘留4個小時後,移民局官員告知其入境被拒,但「沒有提供理由」。他隨後被轉移到一個遣返候留室又待了幾個小時,在28日早上返回舊金山。
他認為被拒絕入境的決定「具有政治動機」,但「不確定」是否有諸如中國等「外部力量直接或間接介入」。
英國金融時報報導,羅冠聰被拘留期間曾接觸英國及美國政府,不確定英美曾否就此接觸新加坡。
新加坡與香港有移交逃犯協定。羅冠聰表示,曾獲法律意見說,這項移交協定並不涵蓋政治罪行,「我會預期如果他們(新加坡)意圖引渡我,當初就不會向我發出簽證」。
根據香港政府和新加坡政府關於移交逃犯的協定,對於需要移交的犯嫌行為有明確規定,包括:殺人罪、涉墮胎罪、蓄意傷人、強姦、重婚、賄賂、偽證、縱火等30項,其中沒有涉及政治或國安行為。
不過,BBC報導指出,新加坡一向對境內的外國政治活動保持謹慎。2019年,新加坡曾因一名本地活動人士幾年前舉辦的一次線上論壇而對其處以罰款,該論壇邀請了黃之鋒通過遠程連線發言。同年,一名親北京的商人和社交媒體活動人士也在新加坡被指舉行非法集會,遭扣查超過一個月後遣返。
羅冠聰自2020年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一直流亡海外。他被香港警方以涉嫌「煽動分裂國家罪」和「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懸賞100萬港元通緝。(編輯:張淑伶/呂佳蓉)1140929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