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報:中國以邊境法律向歐洲施壓 禁台灣政治人物入境
(中央社台北13日電)英國衛報報導,據多名知情外交官和官員透露,中國一直向歐洲國家提供「法律建議」,包括引用「申根邊境法」及「維也納公約」,要求歐洲各國禁止台灣政治人物入境。台灣外交部表示,官員訪問歐洲「與中國完全無關,中國無權干涉」。
衛報(The Guardian)13日報導,據歐洲外交官及政府部門透露,中方官員已向歐洲駐中大使館,或透過中國駐外使館直接向歐洲各國政府提出交涉,警告歐洲國家不要「踐踏中國的紅線」。
據報導,中方接觸方式不一,有的針對個別國家,有的則以多國集體方式進行;有些以書面普通照會提出,有些則透過面對面會晤。相關接觸發生於2025年11月與12月,至少部分是為回應前總統蔡英文、副總統蕭美琴與外交部長林佳龍等台灣官員此前的訪歐行程。
根據衛報看過的一份照會,中國宣稱「尊重歐洲方面在制定和實施簽證政策上的主權」,但聲稱存在「制度漏洞」,導致台灣政要頻繁訪問。
中方引用了多項歐盟法律法規,包括「申根邊境法」(Schengen Borders Code),指該法規定非歐盟國民入境的條件之一是「不得被視為對任何成員國……國際關係的威脅」。中方官員指出,允許台灣官員進入歐洲國家,將威脅該國與中國的國際關係。
在某些情況中,中方還引用了「維也納公約」(Vienna convention),或建議歐洲國家效仿聯合國的做法,禁止所有台灣人進入政府大樓。
中國外交部未回應衛報查詢。但相關照會指出,歐洲國家應拒絕台灣簽發的任何「所謂的外交護照」,並「禁止台灣人員進入歐洲尋求官方接觸與交流,踐踏中國的紅線」。
照會中寫明,中方希望歐盟機構和歐洲國家從中歐關係和雙邊關係的大局出發,做出政治決定,拒絕台灣所謂的正副總統(包括前總統)入境」,並列出了其他官員名單。
該照會列舉相關台灣官員對比利時、捷克、波蘭、荷蘭、義大利、奧地利、德國、立陶宛、丹麥、愛沙尼亞和愛爾蘭的訪問,稱這些行程「嚴重破壞了中歐關係」。
相關照會又提到蕭美琴去年11月在歐洲議會舉行的「對中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年度峰會上演講,指「歐方……甚至縱容蕭美琴在歐洲議會大樓發表演講,宣揚台獨分裂主張」。
挪威和芬蘭外交部證實收到中方的「建議」。該兩國表示,對台簽證規定是由相關申根機構決定。
英國外交部發言人表示,進入英國的許可完全由英國的法律和移民規則決定,這些規則適用於來自台灣的人。
衛報引述台灣外交部表示,官員訪問歐洲「與中國完全無關,中國無權干涉」。外交部發言人表示,「相反,中國對其他國家採取各種脅迫措施,並對台灣進行武力威脅,破壞全球及印太地區的和平穩定,威脅歐盟的直接利益,這才是破壞歐洲國際關係的真正力量。中國的行為應受譴責」。
報導表示,中方針對自2011年起施行的歐洲邊境守則提出的這些「高度具體」建議,並未被歐洲國家視為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據,但其中帶有警告意味的措辭,仍讓部分較小國家嚴肅對待。(編輯:陳鎧妤/邱國強)115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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