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立委李貞秀索資 陸委會:用最嚴格條件處理
(中央社記者李雅雯台北5日電)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對於原陸籍身分、民眾黨籍立委李貞秀索資,將要求不提供密件以上資料。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梁文傑今天表示,對於李貞秀索資,將用最嚴格條件去處理。
大陸委員會(陸委會)今天下午召開例行記者會,由梁文傑主持。
梁文傑表示,李貞秀申請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一事尚未被內政部認定,劉世芳昨天是先表達她的意見。不過必須提醒,就算內政部認定申請有效,李貞秀還有1年去完成放棄,也就是說在這1年間,李貞秀仍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梁文傑說,基於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關係,李貞秀將同時背負對岸的法律義務,例如國家安全法等,她將陷於一個法律困境,若是對岸要求其提供台灣相關資料,不知道她能否拒絕或是有沒有勇氣拒絕。
「為了不要讓她為難,為了保護她」,梁文傑表示,陸委會對於李貞秀的索資,將會用最嚴格條件去處理。
有不具名官員表示,可以拒絕李貞秀在立法院的質詢,梁文傑在立法院備詢時,會不會拒絕李貞秀質詢?梁文傑回應,「這不是我個人的事,行政機關是一體的」。
梁文傑重申,兩岸條例規定原陸籍人士入籍台灣10年可以參政;參政後就職要看的則是國籍法,如同參選相關的選罷法、政治獻金法,這些都不是兩岸條例所規定的事情,那就適用其他法律。
他說,很多人說兩岸條例是特別法,優於普通法,這有個觀念誤區,特別法優於普通法是在對同一個事項有所規定的時候,當然以特別法為優先;如果不是對同一個事項有所規定,那就依循普通法。
他舉例,兩岸條例不會規定陸配來到台灣後怎麼去遵守交通規則,如何遵守交通規則就是按照其他的法律規定。
中國大陸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今天在例行記者會上說,「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根本不存在所謂放棄國籍問題」。
梁文傑回應,中國大陸國台辦表明不會讓李貞秀除去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這是他們的規定,現在是對岸執意不讓李貞秀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他們剝奪李貞秀在台灣擔任立法委員的權利。(編輯:周慧盈)115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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