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圖書免徵營業稅 擬定效期最多10年

2020/7/6 12:55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鄭景雯台北6日電)文化部公告「文化藝術事業減免營業稅及娛樂稅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圖書免徵營業稅,一次效期5年,年限屆滿半年前可視情況延長一次,5年為限,最多10年免徵營業稅。

文化部表示,草案已於6月29日預行公告,預告期間60天,預計今年10月完成辦法及相關認可規定修訂,明年初完成系統建置,接受出版業者預登錄,明年中公告受理認可申請及審查。

前文化部長鄭麗君卸任前宣布,已與財政部達成共識,圖書免徵營業稅明年上路。

根據修正草案,實體、數位圖書不論自製或翻譯、進口,在書店或大賣場、超商銷售,都免徵營業稅。

文化部也與教育部所屬國家圖書館合作,未來出版業者只要向國圖申請ISBN(國際標準書號)/EISBN時,可同步提出申請免徵營業稅認可。

修正草案規定,業者憑書號申請,一次效期5年,年限屆期半年前,文化部可視情況延長一次,一次5年為限。

草案新增,申請事業體如果有妨害兒童或少年身心健康事務或活動、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違反法律強制或禁止規定,不得申請免徵營業稅。

文化部說,尊重言論及出版自由,圖書出版品免徵營業稅認可審查,將不審查圖書出版品內容,但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將兒童及少年納入不受不當媒體內容影響保護範圍,經認可免徵營業稅圖書出版品如果經確認違反兒少法相關規定,文化部得依規定撤銷或廢止認可。(編輯:李明宗)1090706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