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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旗莫兆鴻:消金出售仍需時間 未約束員工正常轉職

2021/10/26 19:28(10/28 16:3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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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吳佳蓉、謝方娪台北26日電)花旗(台灣)銀行董事長莫兆鴻今天說明,消金業務出售正在第二輪招標,還需一段時間才能定案,應不只一、兩週,重申禁止招攬條款並不適用大多數、尤其是第一階段潛在買家,也不影響員工正常轉職。

花旗(台灣)銀行現正出售消金業務,但接連出現勞資糾紛,傳出與潛在買家簽訂3年內不得直接或間接招募、僱用花旗銀行員工的禁止招攬條款,提供給員工的交易獎金(或稱業務留任獎金,transaction award)內容也遭員工質疑,引發各界關注。

繼昨天發出內部信向員工說明,莫兆鴻今天親自召開線上記者會,說明出售案目前進度並回應媒體疑慮。

莫兆鴻表示,消金業務出售目前進度順利,正進入第二輪招標,才剛收到潛在買家的競標價格,準備要洽談細節,與一般併購案不同,此次走公開招標,相關流程仍需一段時間,要定案耗時不只一、兩週。

莫兆鴻指出,很開心看見潛在買家都很具有實力,並希望透過交易得到很好的一項很好的資產,之中當然也包含花旗員工;員工權益對花旗來說相當重要,在與潛在買家洽談過程中,包含年資、工作權保障、退休金等都有納入考量。

針對所謂的禁止招攬條款,莫兆鴻重申,國內外併購交易的保密協議(NDA)裡,這是相當常見的條款,以確保買方不會不當使用在交易過程中取得的賣方機密資料,只要買家並未取得並在招募過程中利用相關的機密資訊挖角,或是員工經過一般管道(如徵才廣告)謀職,絕對不會阻擋任何花旗同仁至潛在買家或其他公司任職。

莫兆鴻進一步指出,而很多潛在買家,在接觸過程中都並未取得相關機密資料,因此也並不適用這項禁止招攬條款,尤其是僅在第一階段有接觸的潛在買家,對此,已多次向潛在買家說明,相信能達成有效溝通。

全金聯(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及花旗銀行企業工會今天發布聯合聲明表示,花旗與買家保密協議文件中所示3年不得聘用限制,第一階段10餘家買家就已被花旗要求簽署密約,並非僅有進入第二階段的4、5家簽署,花旗明顯向主管機關說謊。

其次,花旗吹哨者消息指出,花旗密約並沒有僅限「惡意挖角」條件,也沒列出條文指員工由招募廣告應徵不受限,請金管會要求花旗立刻提出全部原始文件,確認花旗說法真實性。

第三,花旗任何職位皆受限工作權長達3年,在花旗出售消金業務後都還限制花旗員工就業權,違反憲法第15條、民法第71、72條規定。

工會表示,花旗利用密約不讓買家僱用想轉職的員工,花旗員工前途惶惶之際,又遭不公待遇致轉職困難,已對員工造成傷害,呼籲花旗坦誠面對並對員工提出補償方案;勞動基準法關於競業禁止的補償規定,可作為補償員工的參考標準。

莫兆鴻表示,從頭到尾沒有意圖干擾員工生涯及工作權,從4月到現在,很多員工離職轉到其他金融機構任職,公司也並未阻擋,強調沒有約束員工正常轉職,將持續與同仁溝通。

對花旗員工近日成立工會發聲,莫兆鴻認為,這在台灣的併購案中相當普遍,相信雙方好好溝通的話,不會妨礙到出售案進行,會傾聽工會需求,各類議題都可以來討論,不會設限。(編輯:黃國倫)110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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