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逾期未補交3本財報 金管會罰鍰台開負責人72萬元

2022/9/20 21:55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20日電)金管會證期局今天公告,台開未在規定期限補行公告申報2021年度、今年第1季及第2季財報,依證交法規定,處台開公司負責人新台幣72萬元罰鍰。

訂閱《早安世界》電子報 每天3分鐘掌握10件天下事
請輸入正確的電子信箱格式
訂閱
感謝您的訂閱!

證期局指出,依證交法發行有價證券的公司,應在每會計年度終了後3個月內公告並申報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董事會通過及監察人承認的年報,並應在每會計年度第1季及第2季終了後45日內,公告並申報經會計師核閱及提報董事會的財報。

證期局表示,台開公司沒有依照規定補行公告申報2021年度、今年第1季及第2季財務報告,因此依證交法規定,對台開公司負責人開罰72萬元。(編輯:潘羿菁)1110920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