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風電區塊開發3-3期 經長:下半年啟動選商作業
2026/1/8 15:29
(中央社記者曾筠庭台北8日電)針對離岸風電區塊開發3-3期選商進度,經濟部長龔明鑫今天表示,預計最快今年第1季、最遲上半年正式公布選商規則,下半年啟動選商作業,並在明年開始啟動開發。另外,風電目前雖先以3-3期的淺水區固定式風場開發為主,但浮動式風電將會同步進行規劃,不會延遲。
龔明鑫今天在主持經濟部業務會報前接受媒體採訪指出,台灣離岸風電第二階段(潛力場址)進展順利,預計5.3GW的建置量將於今年底全數完成,邁入第三階段區塊開發後,政府將持續優化機制。
龔明鑫表示,過去二期的必選項目在3-1、3-2期已逐步放寬,3-3期將正式定位為「積分制」,另外針對過往零元競價導致開發商難以取得銀行融資的困境,3-3期將不採用完全零元競價模式,未來除業者自覓CPPA買家外,餘電將由台電以「迴避成本」躉購,確保開發商擁有穩定的現金流保證,降低融資難度。
龔明鑫也提到,這次3-3期將引入ESG獎勵機制,若開發商在施工與營運過程中的ESG表現超過原先承諾,政府將規劃延長其發電營運期間作為實質鼓勵。
針對浮動式風電部分,媒體詢問日本的示範風場已在今年1月啟動商轉,台灣是否會重啟浮動式風電的示範計畫。龔明鑫回應,雖然目前的開發重點仍以3-3的淺水區固定式風場為主,但浮動式風電的規劃將同步進行,不會延遲。
龔明鑫說明,浮動式風電目前全球商轉案例尚少,成本相對較高,因此現階段政府將其定位為示範計畫,示範期將不以成本為首要考量,重點在於技術可行性、施作細節與環境監測。(編輯:林淑媛)115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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