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銀10家分行未落實洗錢防制 遭罰3200萬史上最高
(中央社記者蘇思云、呂晏慈台北12日電)台中銀主管涉勾結詐團內控缺失挨罰,金管會今天表示,台中銀10家分行自2024年4月起辦理21家企業戶存款開戶,認識客戶作業與網路銀行額度未定有妥善審查機制,且後續對疑似洗錢交易申報等也有多項缺失,重罰新台幣3200萬元,創銀行業史上最大罰單。
台中銀行晚間發布重訊表示,將依主管機關意見辦理相關改善事宜,公司營運一切正常,資本適足無虞。
台中地方檢察署日前指出,萬里開發公司負責人洪岳鵬拉攏台中商銀6名經理與襄理,開設商號帳戶協助博弈與詐騙集團,洗錢逾新台幣36億元。
金管會銀行局長童政彰今天在例行記者會說明裁罰結果,去年金融檢查加上檢調調查後,發現台中銀潭子、中正、北屯、頭份、員林、斗南、西台中、台北、左營及霧峰等合計10家分行,辦理21家企業戶存款開戶,認識客戶作業與網路銀行額度未訂有妥善審查機制。
童政彰指出,分行後續對客戶身分盡職審查、異常交易持續監控查證、疑似洗錢交易申報等也有多項缺失,顯示銀行未完善建立及未確實執行內控。例如,台中銀辦理企業戶存款開戶作業,未就首次往來、資本額較低、無地緣關係且未提出合理說明等訂有審查機制。
童政彰表示,考量多達10家分行在認識客戶(KYC)、交易監控上都沒落實洗錢防制作業,已非單一分行個案,因此開罰3200萬元,創下銀行業歷來最高裁罰金額。
他解釋,要求台中銀全面檢討缺失,研議改進措施,並在今年上半年清查所有分行完畢,同時須1個月內聘請外部專家,重新校準及完善洗錢防制機制。
外界關注台中銀行前董事長王貴鋒涉花公款租豪車遭起訴,但仍擔任台中銀常務董事,是否可能因此案去職,童政彰表示,王貴鋒因前案被停職3個月,也已離開董事長職位,已做過處分,這次則是公司治理效能不彰的新案,由於董事會屬合議制,須依責任地圖釐清責任,對究責層級不預設立場。
金管會也根據「銀行資本適足性及資本等級管理辦法」第18條第3項規定,就第二支柱監理審查要求台中銀增加作業風險的相關資本計提。以台中銀2025年底資本適足率14.8%計算,若後續要維持相同資本適足率,台中銀需增提資本26億元,否則資本適足率將往下掉,影響業務承作。
儘管金管會祭出重罰,但近年仍陸續傳出銀行從業人員勾結詐團事件,童政彰對此回應,主委彭金隆對如何落實信任金融「念茲在茲」,責成通盤檢討制度,方向上將從事前、事中與事後做制度精進,將請銀行公會就如何形塑誠信治理年底前提出指引,若行員行為偏差,事中可以新興科技、制度來做防杜,此案可能是因分行業績導向,導致開戶審查、洗錢防制鬆懈,事後應通盤檢視。
童政彰強調,金融機構是防制洗錢的重要防線,金管會對洗錢防制缺失零容忍。(編輯:林淑媛)11505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