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將毒品列為事故原因之一 普悠瑪司機律師:不妥

2018/12/28 13:21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劉冠廷台北28日電)普悠瑪列車翻覆事故,司機員尤振仲的律師陳湘傳今天表示,尤振仲強調毒品與本次事件無關;但調查報告將毒品列為事故發生原因之一,他們認為這有所不妥,對尤振仲稍嫌針對。

台鐵普悠瑪列車在10月21日於宜蘭蘇澳新馬站附近出軌翻覆,造成18人罹難、逾百人受傷,尤振仲上午委託律師,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發表聲明指出,行政院調查小組的調查報告結果,有許多地方與他認知不同,懇求本次事件的調查,不能先射箭再畫靶,由衷希望能還原真相。

律師陳湘傳表示,針對調查報告中所說的毒品問題,已與尤振仲確認,尤振仲說毒品與本次事件無關,相關檢驗報告基於偵查不公開的原則,因此沒有公佈。

陳湘傳指出,這次的調查報告中也沒有指出尤振仲有再犯而去駕駛這台普悠瑪,只是調查報告將毒品列為事故發生原因之一,此部分他們認為是不妥的,對尤振仲稍嫌針對。

陳湘傳也表示,尤振仲認為調查報告中出入點最大不同之處在於ATP(列車自動防護系統)關閉問題,尤振仲認為有通報,因此,希望能夠公布完整對話紀錄錄音檔,供社會大眾檢視。

現場記者詢問,是否有高層下令尤振仲要將車開到終點,另一位與會的律師閻道至表示,目前沒有聽到有這問題,但是從調查報告的通聯紀錄中可以看出,當時列車故障之後,沒有辦法接受到停車的指示。(編輯:林沂鋒)1071228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