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航機師罷工 消基會:應有合理預告期
2019/2/8 14:33(2/8 14:55 更新)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8日電)桃園市機師職業工會華航分會發動罷工,消基會今天表示,罷工雖是法律賦予勞工的權利,但政府仍應針對大眾運輸事業的勞工罷工權,規定7到10天合理預告期,以保護消費者權益。
桃園市機師職業工會華航分會因與中華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協商不成,工會凌晨突襲宣布6時啟動罷工,目前影響18航班、約3184名旅客。
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發布新聞稿表示,目前處於春節假期旅運量尖峰時刻,各航空公司機位大多滿載,罷工行動如果未妥善處理,除影響旅客無法搭機,還包括上萬名出遊民眾將面臨無法如期返台窘境。
消基會表示,罷工雖是法律賦予勞工權,但站在保護消費者立場,仍希望政府迅速修改相關勞工法規,對牽連廣大的大眾交通運輸事業勞工罷工權,規定應有至少7到10天合理預告期間制度,讓消費者能有適當反應期,也讓勞資雙方有最後協商溝通緩衝期。
消基會說,也應規定這些事業單位對預先購票的消費者因罷工而遭遇損害者,應給予適當補償或賠償等,兼顧勞工與消費者權益。
消基會表示,罷工是航空公司可預見情事,航空公司也應對這次罷工造成的影響,與旅行社共同負起過失責任。旅行社對團體旅客應按比例賠償旅遊費用(最高可賠償到100%),個人旅客也可向華航請求損害賠償。
消基會提醒消費者,應妥善保留與航空公司或旅行社簽訂的各項契約與單據,包含因延誤或滯留而產生的額外支出,以備將來可委託消基會或其他單位向業者求償。(編輯:李明宗)108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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