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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三大有線電視違反黨政軍條款 NCC罰160萬元

2020/7/8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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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蘇思云台北8日電)彰化三大有線電視股東謝新隆、謝佩穎因二等親為選任公職人員,NCC表示,三大違反黨政軍投資媒體規定,期間長達10年,決議裁處三大新台幣160萬元。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召開第917次委員會議,對三大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三大公司)違反有線廣播電視法第10條第2項規定,決議裁處160萬元。

NCC表示,今年三大申請換發執照時,發現三大公司法人股東的上層自然人股東中,董事長謝新隆與董事謝佩穎,分別為今年當選彰化縣第三選區立委謝衣鳯的父親與妹妹。

NCC表示,2人在2010年1月25日到2020年4月7日期間,長期持有三大已發行股數25.89%,加上2人與3位選任公職人員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包含現任立委謝衣鳳、其母親鄭汝芬為前立法委員、其弟謝典林是現任彰化縣議會議長,已違反有線廣播電視法第10條第2項規定,公職人員二等親內不得投資有線電視系統股權超過1%。

NCC表示,三大在今年4月8日已經改正股權結構,謝佩穎持股已全部出脫,謝新隆持股本來就不多,2人合計持股目前為0.63%,符合有廣法規定。不過違法時間長達10年,最後罰三大160萬元。(編輯:潘羿菁)109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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