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日照權上路 北市府爭取商業區基地不受限

2020/8/11 18:49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11日電)內政部日前指出,為保障日照權,7月1日後應檢討建築物造成日照陰影,讓鄰近住宅區或商業區基地在冬至日有1小時以上有效日照。北市府表示,已向營建署爭取商業區基地不受限。

台北市政府建管處主秘洪德豪今天受訪指出,「建築技術規則」過去未規定商業區須檢討有效日照,商業區建築物基地都毗鄰而建,新法上路後,恐讓商業區基地北側要留適當間距,會導致騎樓與都市景觀出現不連續等情形。

他表示,商業區目的是要發展商業活動,不是供住宅使用,檢討商業區有效日照,會限縮商業區基地開發權益,例如讓南北向道路商業區的危老屋基地無法整合較大土地面積,扼殺小基地重建機會。

他說,建管處依「建築技術規則」總則規定,擬定「台北市建築物有效日照檢討執行辦法」草案,已報請營建署核定,待核定完成,將依法公布,就會排除商業區基地。

內政部6月18日發布新聞稿指出,為保障日照權,民國106年12月21日增修「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建築物應檢討冬至日照陰影範圍及採光等相關規範,考量減緩市場整合建案及都市更新案件衝擊,給予緩衝時間,訂於今年7月1日施行。

內政部當時表示,這次施行法令重點是加強建築物應檢討冬至日照陰影規定,原僅限其建築基地位於住宅區,修正為鄰近住宅區或商業區的建築基地都應檢討日照陰影。

7月1日新法上路後,新建或增建建築物高度超過21公尺,應檢討其建築物造成日照陰影,使鄰近住宅區或商業區基地,冬至日有1小時以上有效日照。(編輯:戴光育)1090811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