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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跟進台北 超商可繳納行人、慢車罰鍰

2020/10/1 14:22(10/1 16:3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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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葉臻桃園1日電)桃園市警察局與全國4大超商合作,今天起繳納桃園市行人、慢車及道路障礙等交通違規案件罰鍰,不用再至郵局,可透過超商繳納;此舉也是繼台北市之後第2個實施的直轄市。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表示,以往民眾想繳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9條至84條的違規案件,須至各分局或使用郵局劃撥繳納罰鍰,耗費不少時間。

今天起,凡桃園市行人、慢車及道路障礙(含攤販)等交通違規案件,皆可利用統一超商、萊爾富、全家及OK便利商店等全國4大超商門市的多媒體事務機繳納罰鍰。

本國國民請依身分證統一編號,外國民眾則依居留證號,查詢違規資料並列印繳費單,臨櫃繳納罰鍰及手續費新台幣13元後,即可銷案。

桃園交通警察大隊表示,桃園市是繼台北市之後,第2個利用門市據點遍佈全國的超商系統,提供民眾多元管道繳納交通罰鍰的直轄市。

交通警察大隊也提醒民眾,本項措施無法繳納分期繳納的交通違規案件或裁決書案件,該等案件仍須至各分局裁決室繳納。(編輯:李錫璋)109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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