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豐原高中生輕生案 教育局專審會決議前學務主任停聘1年
(中央社記者趙麗妍台中1日電)台中市豐原高中生輕生案,霸凌案不成立,不當管教情節重大,教育局認為校方記過處分和調查結果不相等,今天召開專審會審議,前學務主任停聘1年。
豐原高中1名學生疑遭師長霸凌2月輕生,教育局3月將此案相關7人全數調職,前學務主任二次停聘至8月31日。不當管教調查結果,前學務主任不當管教情節重大,送考核會記過處分,教育局認為懲處與調查結果不相等。
台中市教育局上午召開專審會取代校方教評會,審議前學務主任在不當管教案情節重大,審議結果決議依教師法第18條教師行為違反相關法規,未達解聘程度,而有停聘必要,將前學務主任停聘1年。(編輯:謝雅竹)1120901
珍惜生命,自殺不能解決問題,生命一定可以找到出路。若須諮商或相關協助,可撥衛福部專線「1925」、生命線專線「1995」或張老師服務專線「1980」。











![味全龍勝樂天桃猿關鍵一盜 張政禹「神偷本壘」抓投手動作[影]](https://imgcdn.cna.com.tw/www/webphotos/WebCover/420/20260517/977x732_61841599959.jpg)





![19年老牌軍工廠轉型 碳基谷底翻身再靠無人機起飛[影]](https://imgcdn.cna.com.tw/www/webphotos/webcover/420/20260517/981x735_459246252332.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