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送員專法初審 每筆訂單報酬保底45元
(中央社記者郭建伸台北4日電)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外送員專法草案,其中關於外送員時薪報酬,明定每筆訂單基本報酬,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時薪1.25倍,且不得低於新台幣45元,每年將隨最低工資時薪調升比率公告調整。
雖然多數條文達成共識,但朝野對於法案名稱、立法精神意旨仍有歧義,因此委員會決議保留部分條文送交黨團協商。衛環委員會召委廖偉翔會後受訪表示,外送員專法最重要的薪酬保障制度已依照勞動部建議通過,其餘條文包含申訴機制、保險等都有考慮在內,並強調法案已經拖很久,一定會力拚這會期三讀通過。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排審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台管理法草案,有鑑於勞動部版本剛結束預告期,尚未送行政院會通過,為使委員會審查方便對照,民進黨立委劉建國提出版本,內容比照勞動部預告草案,做為審查時的權宜之計。
其中,關鍵條文是第5條有關外送員時薪報酬,勞動部長洪申翰昨天主動表示,預告草案後收到不同意見,報酬是否連動到基本運價還需思考,但承諾將於今天提出修正建議。
勞動部今天提出的修正建議明定,外送平台業者給付外送員每筆訂單的基本報酬,不得低於該筆訂單外送服務期間依比率換算最低工資法所定每小時最低工資的1.25倍,且不得低於45元的保障金額;每筆訂單的基本報酬保障金額,由中央主管機關依前1年度保障金額乘以每年最低工資時薪調升比率,並公告調整。
勞動部說明欄文字提到,外送員平均每筆訂單完成時間是10到12分鐘,若以最低工資時薪1.25倍計算,每分鐘約4.1元,換算基本報酬約為41元至48元不等,為保障短時間訂單報酬,因此每單保障金額45元。
洪申翰解釋,最低工資時薪1.25倍是保障較花時間的外送長單,但以現實外送情況而言,有可能僅有6到8分鐘,因此條文採用更簡單的保底45元做法。經過朝野反覆討論,立委最後同意參採勞動部建議條文。
為因應外送服務可能衍生報酬、停權、服務期間爭議,初審通過條文明定應建立外送員申訴制度,且業者若因違規事由而終止契約,應成立獨立處理小組,受理申訴;小組成員人數不得低於3人,其中工會代表至少1人。平台業者不得因外送員申訴、協助申訴而有不利對待。
初審通過條文也明定,外送平台業者應替成立契約的外送員投保團體傷害保險及責任險,未投保前不得使外送員提供服務,但若外送員連續逾3天無提供服務,業者得暫時停止投保。
罰則部分,初審通過條文明定,若外送員發生職災,平台業者未於8小時內通報,可處業者新台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若平台業者規避主管機關監督、檢查,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若違反薪資報酬給付規定,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此外,初審通過條文明定,外送平台業者違反外送員專法經處以罰鍰,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公布業者名稱、負責人姓名、處分日期、違反條文與罰鍰金額,並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則按次處罰。新法自公布後6個月施行。(編輯:張若瑤)114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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