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署:境外牡蠣混充國產 近2年查獲16件
2026/1/9 15:59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9日電)漁業署表示,自民國112年底起至114年底止,共查獲16件標示台灣產牡蠣但鑑定為境外牡蠣,均已移送檢調偵辦,其中3件偵結,各被處新台幣20萬元、10萬元罰金及有期徒刑4個月。
農業部漁業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台灣牡蠣產地集中在嘉義、台南、雲林、彰化、澎湖、金門,因其味道鮮甜容易料理,市面常有不肖業者以進口牡蠣混充「東石蚵」或「台南蚵」牟利。
漁業署指出,農業部已成立「牡蠣養殖輔導工作團隊」,跨部合作透過牡蠣產地鑑別技術,執行市場稽核牡蠣產地工作,自112年12月起至去年12月,共進行114件市售牡蠣採樣,其中16件雖標示台灣產牡蠣,但經鑑定為境外牡蠣,均已移送檢調單位偵辦。
漁業署提到,現已開發「牡蠣多重元素檢驗方法」及「牡蠣物種之鑑別檢驗方法」鑑定技術,並透由跨部組成「秘密客」至市場採樣鑑定,呼籲業者切勿以身試法混充國產牡蠣;民眾如有發現疑似洗產地或標示不實的情事,可向各衛生單位及檢調單位檢舉。
漁業署說,「牡蠣養殖輔導工作團隊」除查緝混充外,也從養殖技術、設備管理、加工安全及市場行銷等四面向,提升剖牡蠣場域衛生保鮮設備、改善友善工作環境及優化包裝貼標設備等工作。
漁業署表示,已要求國產牡蠣養殖戶進行溯源納管,並於113年10月將販運商納入溯源管理,市面上已有產銷履歷或生產追溯條碼(QR Code)的牡蠣產品。(編輯:黃名璽)115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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