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赴海外交換放寬 部定、校訂必修可採數位學習
2026/2/4 19:16(2/4 19:56 更新)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4日電)為了讓高中學生到海外學習、當交換生更有彈性,教育部近期修正評量辦法,開放高中生在海外期間,可透過「數位學習」方式,修讀台灣課綱的部定及校訂必修課程。
國際扶輪(Rotary International)3521地區總監林振邦、3510地區總監邱綉惠等一行人今天拜會教育部長鄭英耀,雙方就高中國際學習、文化交流交換意見。
教育部會後發布的新聞稿指出,會中教育部長鄭英耀等人提及,近年為打破高中生赴國外學習須辦理休學的既有框架,陸續修正「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逐步完善配套措施,不僅提升了教育制度的韌性,更讓數位學習轉化為學生跨國學習的強力後盾。
過去高中生如果要到海外交換,往往須先在台灣休學,勢必影響到生涯規劃。教育部近年逐步修法,包括發布列抵學分的審查標準,以及訂定參考指引,讓學校辦理學生赴海外的權益和注意事項時更有依據。
教育部於去年(民國114年)12月底修正發布「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第19條,進一步開放學生於國外學習期間,高中的部定課程(國、英、數等學科)、校訂必修課程(特色課程、專題等),也可改以「數位學習課程」方式修習,例如透過指定的線上學習平台上課。
上述修法讓學生到海外交換更有彈性。但為顧及課程品質,以及教師打分數時的公平性,學校開設的數位課程,都須經過主管機關審查才能實施。
另外,第19條開放,高中生到大專校院修讀的預修、進階課程,也可採用數位方式。這項修法是為鼓勵學校開設多元課程,促進學生適性發展和激發潛能。
教育部表示,將持續營造更具彈性與包容性的國際學習環境,協助青年學子拓展國際視野,穩健邁向世界。(編輯:李亨山)115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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