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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照吊銷逾3年重考須先上駕訓班 新規6/30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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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駕訓班道路駕駛考試。(中央社檔案照片)
圖為駕訓班道路駕駛考試。(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18日電)為強化駕照管理,交通部今天預告相關法規,規定違規遭吊銷駕照禁考3年以上者,須先完成駕駛訓練課程後才能重新考領駕照,預計今年6月30日上路。

為擺脫行人地獄惡名,交通部日前祭出多項新規,並在今年陸續實施。交通部今天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受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限制重新申請考驗辦法、民營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管理辦法等3項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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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表示,為提升整體道路交通安全,規範受吊銷駕駛執照不得考領期間達3年以上者,重新申請考領駕照前須完成駕駛訓練課程,補強其對交通法規認知、安全駕駛觀念及風險辨識能力,健全駕照管理制度完整性。

交通部指出,今天預告的3項法規,主要是配合駕照管理3策略中,回訓制度強化違規行為回訓矯正,加嚴吊銷重考禁考3年以上者重考強制完成駕駛訓練,預計今年6月30日上路。(編輯:張雅淨)115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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