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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機農業促進法 小農友善耕作補助利多

2018/5/8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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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8日電)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有機農業促進法,農委會農糧署主秘翁震炘表示,立法可幫助負擔不起第三方有機驗證的小農,透過友善耕作審認,獲得設施、農機具、有機質肥料等補助。

翁震炘表示,有機農業促進法三讀通過有三大意義,第一,全國20多個友善環境耕作審認團體,將可擴大推廣小農採有機耕作。

舉例來說,富里農會就是審認團體之一,當地除有機驗證農產,規模小負擔不起第三方機構驗證者,可將地號向農會登錄,接受把關,亦可成為有機農產;這類小農也能跟有機驗證農民一樣獲得設施、農機具、有機質肥料等生產補助。

其次、為避免目前的有機專區當中存在非有機耕作區,會產生鄰田污染;立法後,將推動成為有機農業促進區,未來搭配補助措施誘導,要讓整區完整納入有機耕作型態。

翁震炘並認為,立法後,有利於跟國際有機驗證接軌,互相認可,政府預計2年內陸續跟各國洽談、簽署有機同等性,目前已跟歐盟、紐澳、美國洽談中,跟日本則是比對法規作業階段;洽簽完成的對方市場,彼此間的有機驗證機構在海外驗證的有機產品,也會互相認可。

根據農委會統計,目前全國有機驗證面積7700多公頃,友善耕作登錄面積1300多公頃,共計9000公頃左右,占全國可耕地面積近80萬公頃約1%多。(編輯:陳清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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