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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貞昌:口罩為防疫物資 抬價或囤積最高罰30萬

2020/1/30 18:25(1/30 19:4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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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顧荃台北30日電)行政院長蘇貞昌今天表示,政府已經公告各類醫療口罩為防疫物資,意圖抬高交易價格、惡意囤積口罩,最高可處3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新台幣30萬元。

蘇貞昌下午在臉書發文表示,稍早政府已經宣布口罩為防疫物資,國內口罩工廠生產的醫用口罩將進行徵用,由疫情指揮中心分配提供醫療、防疫與民生需求。

蘇貞昌說,企圖經由網路交易,以快遞或郵包方式寄出口罩者,海關將依法沒入,情節嚴重者,除了沒入外,可處貨價3倍以下的罰鍰。

他表示,政府也已經公告各類醫療口罩為防疫物資,意圖抬高交易價格、惡意囤積口罩,違反刑法251條,最高可處3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30萬元。

蘇貞昌說,如果看到口罩價格異常,請立刻撥打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檢舉,各縣市消保官會立刻處理;政府會嚴格執法、立刻法辦,讓大家都能安心防疫。(編輯:謝佳珍)109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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