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性騷案 鄭英耀:學生要台大不上訴應有其道理
(中央社記者林敬殷台北24日電)針對台大女博士生指控遭宿舍舍監性騷擾,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台大性平會議組織不合法,判決撤銷處分,可上訴,該名學生呼籲台大不要上訴,重啟調查。教育部長鄭英耀今天表示,台大性平會議程序確實有需要補正,學生希望學校不要提上訴,應有其道理。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舉行「解決教師荒—校事會議檢討及策進」公聽會,鄭英耀在會前受訪時做上述表示。
一名台灣大學女博士生2022年9月底向台大申訴性騷擾,指控遭林姓女宿舍輔導員親吻、擁抱、磨蹭、要求陪睡,並傳訊息、打電話騷擾,甚至找室友探查她的行蹤。台大性平會組成調查小組,2023年4月17日認定性侵害及性騷擾均不成立,女博士生提出申復、申訴、訴願等均被駁回,遂提行政訴訟救濟。
北高行認為,根據台大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辦法,沒有規定委員可以委任他人出席,但台大性平會2023年4月17日召開性平會議時,教務長、總務長及學務長3名當然委員沒有親自出席,由專門委員、總務處組長、學務處組長代理出席,應予以扣除,因此實際與會人數僅有10人,未達委員總數的一半,組織不合法,而做出的調查報告也有違反正當法律程序的瑕疵,判決撤銷處分。
鄭英耀受訪時表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針對台大性平案,台大性平會議程序上確實有需要補正,以台大性平會委員組成來說,委員應該親自參加,不能有代理,這起性平案最後的決議,過程中有委員沒有親自出席,由代理人參與會議,所以,台大應要就法論法認真審酌最高行政法院所提的決議,在程序上如果有疏漏,台大應予以補正,台大校內有法律系,人才濟濟,許多法學專家可以討論這起性平案;學生希望學校不要上訴,也應該有她的道理。(編輯:蘇志宗)114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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