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訴法遭判違憲 政院:民眾聲請釋憲終能進入救濟程序
2025/12/19 18:28(12/19 20:58 更新)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19日電)憲法法庭今天判決憲法訴訟法修法違憲失效,行政院表示,憲政機關正常運作是維持憲政體制的必要關鍵,行政院尊重憲法法庭的決定,也樂見9成以上的民眾聲請釋憲案終能進入救濟程序。
立法院去年12月20日三讀通過修正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增訂大法官未達15人時,總統應於2個月內補足提名。另外,參與評議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10人,作成違憲宣告時,同意違憲宣告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9人。
立法院民進黨團今年1月15日對憲法訴訟法三讀條文遞狀聲請暫時處分及釋憲,憲法法庭今天做出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1月間修正公布憲法訴訟法第4條第3項、第30條第2項至第6項及第95條規定違背憲法正當立法程序、權力分立原則,牴觸憲法,應自判決公告之日起失效。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晚間透過媒體群組指出,憲政機關的正常運作是維持憲政體制的必要關鍵,行政院尊重憲法法庭的決定,也樂見9成以上的民眾聲請釋憲案終能進入救濟程序。
她還說,行政院也期盼,台灣得之不易的民主憲政制度,能在各憲政機關恪遵憲法責任之下,恢復良善運作,守護憲政制度、保護民眾權益。(編輯:蘇龍麒)114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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