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總統夢碎?劉世芳:尊重法院判決依法辦理
2026/3/27 10:44(3/27 11:39 更新)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27日電)北院審理京華城案,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遭判17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外界指柯文哲2028總統夢碎。內政部長劉世芳今天說,到下次總統、副總統登記參選前,若法院有不同判決,會尊重法院判決,依總統、副總統選罷法辦理。
台北地院審理京華城容積獎勵案、民眾黨政治獻金案等4大案,昨天一審宣判。柯文哲貪污罪判刑13年,公益侵占政治獻金部分各判刑2年、3年6月,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辦員工薪資背信案判刑2年6月,應執行1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
立法院會今天繼續進行施政總質詢。會前媒體詢問,柯文哲是否能參選2028總統大選,劉世芳表示,按照總統、副總統選罷法,貪污定讞或受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判決尚未確定者,不得參選總統、副總統。
劉世芳說,但目前為止還沒發生,到下次總統、副總統要登記參選前,如果法院有不同判決,會尊重法院判決,按照總統、副總統選罷法辦理。
另外,柯文哲昨天率律師舉行記者會,委任律師指原本內政部說所有容積獎勵都合法,但經約詢後竟180度轉向。劉世芳說,在法院、地檢署都說明非常清楚,內政部官員不管是函覆或接受監察院約詢,立場都一致,都是按照都市計畫法規定辦理。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26條規定,如有「曾犯貪污罪,經有罪判決確定」、「受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判決尚未確定」等情事,不得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編輯:蘇志宗)115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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