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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李貞秀爭議重演 移民署將提供喪失原籍資料供審查

2026/4/30 14:55(4/30 15:0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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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署大樓外觀。(中央社檔案照片)
移民署大樓外觀。(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游凱翔台北30日電)前民眾黨立委、陸配李貞秀先前因戶籍問題引發爭議。內政部今天表示,經跨部會協調後,未來預計由內政部移民署提供有關原籍大陸地區人民繳付的喪失大陸原籍證明資訊予中選會進行資格審查。

李貞秀擔任立委時出現註銷戶籍爭議,陸委會2月表示,李貞秀僅於2025年3月提出註銷中國大陸戶籍證明給移民署,之前並未向主管機關提出任何證明,因此在2023年底被提名為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時,不符兩岸條例參選資格的規定。李貞秀當時則拿出文件佐證,她在1993年4月26日嫁來台灣後,中國大陸湖南省衡南縣戶籍已經註銷。

為避免類似案件再生,陸委會日前已核釋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有關在台設籍10年的規定,明定必須完成繳附喪失中國大陸戶籍證明給主管機關後屆滿10年,才能登記為公職候選人。

內政部戶政司專委潘營忠今天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補充指出,陸委會是3月邀集內政部及中選會,針對「兩岸條例」第21條怎麼落實公職候選人部分進行討論,後續則將朝向由內政部移民署提供有關原籍大陸地區人民繳付的喪失大陸原籍證明資訊,提供中選會進行資格審查。

潘營忠也表示,內政部已在去年修正「公職人員選罷法」施行細則,未來候選人登記時,也必須要具結沒有在中國大陸設戶籍、沒有領有大陸護照以及不具有其他國家國籍,且同步刊登在選舉公報。(編輯:翟思嘉)11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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