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個政黨月底前須完成財務申報 違者最高開罰500萬
2026/5/2 09:28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2日電)政黨財務備受關注,今年共有74個政黨應製作民國114年度的財產及財務狀況決算書表,且經會計師查核簽證後,依法在月底前送交內政部彙整列冊,再公開刊登。內政部提醒,逾期申報,最高可處新台幣500萬元罰鍰。
內政部今天透過新聞稿指出,今年共有74個政黨須依規定在月底前完成財務申報,3月17日也已發函提醒各政黨應避免常見錯誤,包括收支決算表與會計師查核內容不符、財報金額計算錯誤、政黨運作情形未完整呈現於收支明細等情形,以及申報期限等。
罰則部分,內政部說,各政黨應確實留意申報期限及相關規定,避免因逾期或未依規定方式申報而受罰。未於期限內申報者,最高可處500萬元罰鍰;有申報但不符規定,經通知限期補正仍未改善者,最高可處100萬元罰鍰。
內政部指出,政黨是民主社會維繫民意的重要角色,其財務公開與透明更是建立社會信任的基礎,財務申報不僅是落實政黨的法定義務,更是對民眾的承諾,也增進各界對政黨運作的瞭解,後續內政部將持續以輔導與服務立場,協助各政黨順利完成申報工作,讓政黨政治持續朝健全發展、公開透明的方向邁進。
根據政黨法第21條,政黨應於每年5月31日前,向主管機關提出前一年度財產及財務狀況決算書表,內容須包含決算報告書、收支決算表、資產負債表、財產目錄等,且經由政黨負責人簽名或蓋章,委託會計師查核簽證,並提經黨員大會或黨員代表大會通過,若當年度未召開黨員大會或黨員代表大會者,應於書表上加註在下一年度黨員大會或黨員代表大會提請追認。
內政部則應於受理財產及財務狀況決算書表截止後45日內彙整列冊,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並公開於電腦網路。(編輯:翟思嘉)11505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