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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稅11月開徵 台中市稅額小漲

2016/10/25 09:25(10/25 10: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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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25日電)台中市地價稅11月起徵收,繳款書從21日起陸續寄發,地方稅務局今天說,今年度地價稅隨公告地價調整而增加,一般自用住宅平均增加新台幣198元,稅額及漲幅都是6都最低。

台中市政府將於11月徵收地價稅,自21日起陸續寄發繳款書,繳納期間自11月1日至30日止。

台中市地方稅務局長陳進雄指出,今年地價稅有部分因公告地價調整而增加,7成納稅戶增加稅額在1000元以下,6成納稅戶增加稅額在500元以下,增加1萬元以上的戶數約2.5%。

陳進雄也說,一般民眾自用住宅每戶平均地價稅稅額為1056元,平均增加198元,不論稅額與漲幅皆為6都最低;在非自用住宅部分,地價稅平均增加4558元,在6都中相對較低。這次地價稅開徵,對於民眾供住家使用的自用住宅,影響相對較小。

陳進雄認為,地價稅稅額增加的原因並非全因公告地價調整所致,如今年度新購入土地、減免原因消滅或農業用地未作農業使用而改課地價稅等,都可能是影響稅額增加或變動的因素。

陳進雄表示,這次公告地價調整,已考慮各區域發展,因此,地價稅增加幅度較明顯部分為重劃區,或近年蓬勃發展的新開發地區,一般地區的增加幅度較少。為保障市民權益及避免爭議,市府藉由各種管道,積極主動輔導納稅義務人申請按自用住宅及工業用地優惠稅率課徵或減免地價稅。105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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