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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費條例草案新北市議會二讀 擬2021年起開徵

2020/7/16 17:15(7/16 18:0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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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16日電)新北市議會今天二讀通過「新北市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自治條例」草案,新北市水利局長宋德仁表示,預定明年元旦起隨水費附徵污水費,估每戶每月約增新台幣100元到150元支出。

新北市議會今天進行大會議程,會中完成「新北市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自治條例」草案二讀審查程序。宋德仁指出,全案待完成三讀後,將於明年元旦起隨水費徵收污水下水道使用費。

他表示,自治條例草案中對一般自來水用戶依水表計費,使用簡易自來水及地下水用戶則依管徑計算用水計費,投肥用戶則依水肥投入量乘以16.7的費率計費。

宋德仁指出,新北市10年來接管數已達104萬戶,是全國接管戶數最多的城市,在有限人力及經費下,每年接管戶數是六都的一半,更居全國的42%,接管率已達65%,每年投入建設費用約新台幣30億元、營運管理費為11.3億元。

他表示,污水下水道接管率代表城市進步指標,工程費用有中央補助,但營管費卻只能由市府自行負擔,全台僅剩新北、澎湖未徵收污水下水道使用費,未來將依家戶水費徵收每度水費新台幣5元的污水下水道使用費,以一般家庭每月約用水20到30度,未來徵收污水費用估每戶每月約增加100元到150元支出。

依新北市議會議事規則規定,第三讀會除發現議案內容互相牴觸或與憲法、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法規牴觸者外,僅得為文字修正,不得變更原意。(編輯:戴光育)109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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