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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某日租屋遭停業仍續違法營業 市府斷水斷電

2025/7/16 12:20(7/16 13:2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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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觀光局會同市府相關單位及台水、台電公司,針對非法日租業者執行斷水斷電處分,並張貼違反法令公告。(高雄市觀光局提供)中央社記者蔡孟妤傳真 114年7月16日
高雄市觀光局會同市府相關單位及台水、台電公司,針對非法日租業者執行斷水斷電處分,並張貼違反法令公告。(高雄市觀光局提供)中央社記者蔡孟妤傳真 11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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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蔡孟妤高雄16日電)高雄左營區一家非法日租業者屢遭裁罰並勒令歇業,卻仍持續違法營業,高市府觀光局祭鐵腕,日前會同市府相關單位及台水、台電公司,前往強制執行斷水斷電處分。

高雄市觀光局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此次執行斷水斷電的非法旅宿,去年6月18日即處分新台幣10萬元罰鍰並勒令歇業,但仍持續營業;今年2月19日再被裁處20萬元怠金並勒令歇業,但業者無視法令仍繼續違法營業。

觀光局表示,為保障旅客住宿安全,日前已會同市府相關單位及台水、台電公司,前往強制執行斷水斷電處分,並張貼違反法令公告。

觀光局強調,旅宿業應依法申設、取得旅館或民宿登記證始得營業;同時呼籲,消費者應選擇合法旅宿,以確保安全與住宿品質。

觀光局長高閔琳表示,自民國112年起,觀光局累計稽查旅宿高達2554家次;今年至6月底,已稽查257家次,針對演唱會或大型活動哄抬旅館房價、無故取消訂房,以及打擊非法旅宿及日租業者不餘遺力。

觀光局說明,交通部今年4月2日修訂「發展觀光條例」非法旅館裁罰金額,由原來的10萬至50萬元,修訂為10萬至200萬元;非法民宿裁罰金額由原來6萬至30萬元,修訂為10萬至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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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光局表示,旅館業者應於各訂房平台主動刊登合法旅館或民宿證號;申設中業者,應確立建築物使用執照為旅宿業用途,並通過消防建築公安檢查後,儘速向觀光局提出合法申請,取得合法登記證後才可營業。

觀光局提醒,民眾出遊訂房前,可先至「台灣旅宿網」查詢或洽詢觀光局該旅宿合法性;現場投宿時,應看業者有無懸掛「旅館業登記證」或「民宿登記證」及專用標識牌,以保障自身權益。(編輯:陳仁華)114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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