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獎勵金不含死產 北市研議相關補助方案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10日電)議員指出,北市府生育獎勵金僅對活產婦女,未補助遇胎死腹中的婦女,提案增加相關補助。北市民政局今天表示,需討論如補助金額等細節,考量照顧產婦權益,將研議推動此提案。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張文潔指出,數據顯示北市去年1月至10月遇死產的婦女有127人,但市府補助政策生育獎勵金僅以「活產」為給付要件,未提及遇死產的婦女,政策顯有不足。死產定義為胎兒在懷孕滿20週(或體重達500公克)後,至分娩前或分娩過程中死亡,出生時已沒有心跳、呼吸或其他生命跡象。
張文潔表示,死產婦女同樣需經歷完整的懷孕與分娩過程,包含手術風險、產程疼痛、失血與產後恢復,甚至還須承受失去孩子所帶來的巨大心理創傷,但現行制度中,生育獎勵金僅以「活產」為給付要件,多數死產婦女在身心最脆弱的時刻,卻無法獲得制度支持,顯有不足。
她也指出,過去社會對死產的理解,往往夾雜不必要的道德評價,甚至將死產視為「失敗的生育結果」,相關補助也僅限中低收入戶,多以「協助負擔醫療費用」的角度處理,卻忽略死產對孕產婦造成的長期身心影響。
張文潔說,希望北市府以醫學與照顧身心的觀點,看待每名孕產婦的生育歷程。此次提案是希望肯定願意承擔懷孕與生產風險的婦女,無論最終是否順利活產,其付出與辛勞都應被外界看見。
張文潔的提案旨在全方位關懷北市孕婦,具體落實對生育婦女的支持與協助,建議民政局研議,全面性針對設籍北市的死產婦女提供關懷補助。此提案送台北市議會民政委員會審議通過,委員會要求在下會期開始前,研議並提出具體方案。
北市民政局長陳永德回應,會研議推動此提案,認為遇死產的婦女更需要被市府照顧,特別是生第一胎的女性,若僅因身體一時狀況影響,未來仍有生育意願,市府更應提供相關協助。民政局補充,將盡速研議議員提案,但生育週數、補助金額等細節仍需進一步討論。(編輯:黃世雅)115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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