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將至 花蓮推「以花代香」綠色掃墓免費供鮮花
2026/3/25 11:42(3/25 13:26 更新)
(中央社記者李先鳳花蓮25日電)清明節將至,花蓮縣政府續推「環保祭祀、淨零排放」,鼓勵「以花代香」綠色掃墓,自28日起於全縣13鄉鎮市戶政事務所提供免費鮮花,取代焚香燒冥紙,兼顧祭祖文化與環境守護。
花蓮縣政府民政處表示,為推廣永續發展,近年積極落實減碳祭祀措施,清明連假期間,特別準備精美鮮花與掃墓用品供民眾免費領取,希望鄉親能以更環保、安全的方式緬懷先人;除環保祭祀,也持續推動綠色交通,規劃清明返鄉專車,鼓勵鄉親多加利用大眾運輸工具,緩解車潮並減少交通排碳量。
民政處說明,115年清明節掃墓便民措施自3月28日起至4月3日止,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均可於各鄉鎮市戶政事務所領取鮮花。4月4日、5日於公墓與納骨塔設置服務據點,發放鮮花與礦泉水等掃墓用品,發完為止。相關領取地點及資訊,可至花蓮縣政府全球資訊網、官方臉書粉絲專頁及LINE官方群組查詢。
富里鄉長江東成表示,清明節是緬懷先人、表達追思的重要時節,然而歷年來因焚燒紙錢、香燭等祭祀行為引發火警的事件仍時有所聞,不僅影響公共安全,也增加消防單位負擔,因此事前預防與民眾配合格外重要,近期鄉內公墓發生零星起火事件,所幸即時通報消防人員撲滅。
花蓮縣消防局各分隊展開搶救演練,並特別宣導,若民眾仍習慣焚燒冥紙、香火,可至公所提供的集中燃燒處集中燃燒;提醒「四不二記得」,即雜草不亂燒、菸蒂不亂丟、冥紙不飛揚、爆竹不燃放;記得滅餘燼、記得收垃圾。
花蓮縣消防局強調,焚燒雜草造成的空氣污染,得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及第67條規定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如因放火焚燒雜草而危害公共安全,更有可能觸犯刑法放(失)火罪而面臨刑事責任,民眾掃墓祭祖時務必留意,千萬別因一時方便而觸法。(編輯:龍柏安)11503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