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地放領 立委陳瑩:山坡地認定僵化應檢討
(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29日電)內政部宣布重啟公地放領,山坡地遭排除。立委陳瑩表示,山坡地認定僵化,應檢討並回歸實際使用情形;早期土地管理機關移轉影響申請人權益,應建立一致、合理的審議標準。
民進黨籍立法委員陳瑩今天上午告訴中央社記者,昨天她和同黨籍立委蔡易餘、陳冠廷一起在立法院召開「公地放領」政策公聽會。
她說,台東全縣16個鄉鎮市都有土地被劃山坡地,民國87年國產署台東辦事處成立後,台東國有地才完全回歸國產署管理,在這之前,分委由台東縣政府、台糖、退輔會、土銀等單位管理,相當複雜。
在昨天的公聽會,她特別針對台東面臨的問題,要求農業部檢討「山坡地」的認定標準,並建立「土地管理機關移轉影響申請人權益」的處理原則,避免制度問題影響農民權益。
她進一步說明,很高興總統賴清德在去年11月21日宣布重啟公地放領,但目前僅開放「平地耕地」及「養殖用地」,尚未納入「山坡地」。可是台東有超過9成土地被劃為山坡地,許多其實是平坦的台地,且已長期耕作使用,與一般認知的山坡地差異非常大。
她舉例,獲選為全國經典農村的鹿野鄉永安村,日治時代人口數不多,的確很多未開發土地,日本政府劃為山坡地,但政府接管後沿用至今,現在永安村已經是經典農村,「怎麼還是山坡地呢」。
她說,現行以平均坡度5%以上即列為山坡地的標準過於僵化,確實有必要重新檢討,否則將使大量農民被排除在放領制度之外。
陳瑩表示,台東還有許多案例涉及土地管理機關移轉問題,許多農民在國民政府來台之前就已耕作,但土地因政策變動,從國有財產局移轉至退輔會,或在接收日產後轉為台糖管理。這些農民其實完全符合公地放領精神,卻因管理機關反覆變更、制度銜接不良,導致申請被拒。
她指出,公地放領政策在面對土地機關移轉的情形,應建立一致且合理的審議原則,確保農民權益不被「土地機關移轉」的問題所影響。(編輯:李錫璋)11504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