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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擬修稅法 Google等科技公司也須付增值稅

2019/9/4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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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雅加達4日綜合外電報導)印尼財政部長穆里亞尼今天表示,印尼準備提出法案,讓Alphabet旗下谷歌(Google)以及亞馬遜(Amazon)等科技公司繳納增值稅。

穆里亞尼(Sri Mulyani Indrawati)昨天在透過內閣秘書處(Cabinet Secretariat)發出的聲明中說,這類公司將被視為要繳納增值稅的「常設機構」,無論他們在印尼有沒有實體辦公室。

穆里亞尼表示,這是因為「他們在這裡雖然沒有辦公室,但還是有所謂的顯著經濟存在」,並列舉谷歌、亞馬遜、串流影音平台Netflix等等會受新規影響的公司。

印尼對大部分產品與服務徵收增值稅,目前稅率為10%。

谷歌2016年曾因逃稅問題與雅加達有稅務糾紛,其中就包括與廣告收益相關的增值稅繳納問題。後來雙方和解,金額並未公開。(譯者:鄭詩韻/核稿:劉淑琴)108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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