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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軍500人駐台聯訓引討論 華府專家提台灣關係法力挺

2025/7/10 08:32(7/10 09:0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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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國軍漢光演習在新北市八里海灘實施聯合反登陸演練。(中央社檔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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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鍾佑貞華盛頓9日專電)美國國家國防戰略出爐前夕,有專家建議美國全數撤離在台500名訓練人員,以免被認為具挑釁性。前國會幕僚索博利克對此表示,美國從未完全承諾無條件從台灣撤軍;台灣關係法明定,美國將提供台灣適量防禦性武器與服務。

美國防部長赫格塞斯(Pete Hegseth)前顧問卡德威(Dan Caldwell)及華府智庫「國防重點」(Defense Priorities)軍事分析主任卡瓦納(Jennifer Kavanagh)今天發布近30頁的「調整全球軍事部署以符合美國利益」報告,建議撤離前述駐台軍事人員。

報告指出,美國據報目前在台灣部署約500名作為教官的部隊。這不僅具有挑釁性,也違背過去美方不在台灣駐紮美軍的承諾。

「美國應該從在歐洲犯下的錯誤中吸取教訓」。卡德威與卡瓦納寫道,美國曾多次調整對俄羅斯的承諾,例如不擴大北大西洋公約組織(NATO)規模、不在俄羅斯邊境部署北約部隊,但最終仍導致當前的烏克蘭戰爭。

兩人表示,美國提供的軍事訓練計畫,在提升夥伴國軍事能力方面的成效記錄非常糟糕。如果確實需要這些訓練,可以在美國本土進行。「因此,我們建議將這些駐台人員撤出」。

「調整全球軍事部署以符合美國利益」報告上架後,立刻於社群媒體X引發討論,共和黨參議員克魯茲(Ted Cruz)前立法幕僚索博利克(Michael Sobolik)就說,報告很多地方可批評,其中關於台灣的分析就是錯的。

「華府從未完全承諾無條件從台灣撤軍」。索博利克寫道,1972年的美中聯合公報明確規定,美軍從台灣撤軍取決於兩岸緊張局勢。

台灣關係法

台灣關係法

Q:台灣關係法是怎麼來的?

A:1978年12月美國卡特政府宣布將於1979年元旦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中斷與中華民國(當今的台灣)最早於1913年建立的外交關係。中華民國在美國國會的眾多支持者為了維繫與台灣的各種非官方關係,推動台灣關係法(The Taiwan Relations Act)的立法,4月10日經卡特總統簽署後,追溯自1979年1月1日生效。

Q:台灣關係法的性質是什麼?

A:台灣關係法是美國的國內法,共18個條文,中文版約4600字。美國國內有人主張,因為它是法律,位階高於華府與北京的3個聯合公報(1972年上海公報、1979年建交公報與1982年的八一七公報)。中方則主張3個聯合公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外交文件。

Q:台灣關係法對台灣有哪些重要性?

A:台灣關係法與美中雙方簽訂的3個聯合公報常被稱為「1法3公報」,它們共同形成美國對台海兩岸政策的主要架構。

除了授權行政部門「繼續維持美國人民與在台灣人民間之商業、文化及其他關係,以促進美國外交政策,並為其他目的」,台灣關係法開宗明義點出此法是要「協助維持西太平洋的和平、安全與穩定」。

台灣關係法最能體現美國對台灣安全承諾的部分,是它的第2條B款指出:西太平洋地區的和平及安定符合美國的政治、安全及經濟利益,而且是國際關切的事務;美國決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外交關係之舉,是以台灣的前途將以和平方式決定的期望為基礎;任何企圖以非和平方式決定台灣的前途之舉 — 包括使用經濟抵制及禁運手段在內,將被視為對西太平洋地區和平及安定的威脅,而為美國所嚴重關切;提供防禦性武器給台灣人民;維持美國的能力,以抵抗任何訴諸武力或使用其他形式的高壓手段,而危及台灣人民安全及社會經濟制度的行動。

美國對台軍售以及美台之間在國防台灣方面的合作,都是根據以上條文。

Q:台灣關係法有無補強措施?

A:有。美國雷根政府在與中國簽署八一七公報的同時,私下向台灣提出「6項保證」,主要是抵消八一七公報有關美國對台軍售應逐年遞減的條文。2016年,美國國會參、眾兩院分別通過共同決議案,小幅調整對台6項保證的內容,並形諸國會文書,但這兩項共同決議案僅表達國會立場,並無法律約束力:

  • 美國不贊成對台軍售設定期限
  • 美國不認為可在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之間扮演調停角色
  • 美國不會施加壓力要求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談判
  • 美國對台灣主權的長期立場沒有改變
  • 美國並無計劃修改台灣關係法
  • 八一七公報的內容不表示美國在對台軍售之前會徵詢北京意見

此外,美國國會有部分友台議員認為,台灣關係法對於台灣一旦遭到中國軍事侵略,美國應如何因應的規範不夠明確(所謂的戰略模糊),因此在2000年提出台灣安全加強法,但並未通過。

2018年3月,川普總統將台灣旅行法(The Taiwan Travel Act)簽署生效,代表台美官員互訪的層級可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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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得更清楚。該法將台灣的未來形容為美國的『重大關切』(第2條),並要求美國「向台灣提供必要的防禦性武器與國防服務,以確保台灣維持足夠的自我防衛能力」(第3條)。這類國防服務提供「完全」基於台灣的需求,而非中共的意願(同樣見第3條)」。

索博利克說,要批評美國政策,當然歡迎,「但至少要把歷史事實弄清楚。」

索博利克現任華府智庫哈德遜研究所(Hudson Institute)資深研究員,曾任美國外交政策協會(American Foreign Policy Council)印太資深研究員,並於去年出版「反制中國的偉大博弈:美國主導地位的戰略」(Countering China’s Great Game: A Strategy for American Dominance,暫譯)。

這份「調整全球軍事部署以符合美國利益」報告的涉台部分還包括,「台灣雖然並非美國正式盟友,但同樣認為,一旦中國對台灣發動攻擊,美國的支援或多或少是有保證的。」

報告指出,雖然近年來日本及台灣都增加國防支出,但考量到各自面臨的安全挑戰,這方面的投入還不足,而美國又過於樂意承擔額外的負擔,維繫以美國為中心的區域安全架構,從而鞏固美國的主導地位。

報告作者卡德威及卡瓦納寫道,這種安排不只對美國來說代價高昂(尤其是在中國軍力不斷強化的情況下),而且有可能使美國捲入一場不利核心利益的戰爭。

卡德威今年4月遭國防部停職,據報原因是「未經授權洩露資訊」。卡瓦納曾任卡內基國際和平基金會(Carnegie Endowment for International Peace)資深研究員,及美國智庫蘭德公司(RAND)陸軍戰略研究主任。(編輯:陳慧萍)114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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