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遭重判 維權組織:為香港新聞自由釘上封棺釘
(中央社香港9日綜合外電報導)維權組織今天譴責香港親民主媒體大亨黎智英遭判20年徒刑,稱此判決「實質上等於死刑」,是嚴重不公;保護記者委員會也說,這項判決是為香港新聞自由釘上最後一根棺材釘。
法新社報導,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亞洲區主任皮爾森(Elaine Pearson)在聲明中表示:「對78歲的黎智英判處嚴苛的20年徒刑,等於判他死刑。如此重的刑罰既殘酷,也極不公正。」
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則說,黎智英案是「香港從法治城市轉變為以恐懼統治城市又一個令人痛心的里程碑」。
香港法院去年就黎智英案作出裁決,黎智英被判違反兩項國安法中的「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今天被重判20年徒刑。
這項判決結束了長達近5年的司法糾葛,也是香港迄今最受矚目的國安法庭審案件。黎智英是已停刊的「蘋果日報」創辦人,於2020年8月被捕、去年遭定罪。
黎智英否認針對他的所有指控,並在法庭上自稱是遭北京迫害的「政治犯」。
總部設於美國紐約的非營利組織「保護記者委員會」(Committee to Protect Journalists)執行長金斯柏格(Jodie Ginsberg)說:「香港的法治已被徹底摧毀。今天這項令人震驚的判決,無疑是為香港新聞自由棺材釘上最後一根釘子。」
她呼籲:「若希望新聞自由在世界任何地方都能受到尊重,國際社會必須加強施壓力道,爭取讓黎智英獲釋。」
黎智英身穿白色外套抵達法院,雙手合十作祈禱狀,並向支持者微笑揮手。
黎智英的朋友和支持者說,黎智英健康狀況不佳。
數十名支持者排隊多日,爭取進入法院旁聽。現場部署了大量警力、警犬和警車,包括裝甲車與拆彈車。
一名64歲支持者說:「我認為黎先生是香港的良心。他為香港人發聲、關注中國大陸許多冤案,也為民主發展發聲。所以,我寧願花上幾天在這裡排隊,犧牲一點自己的自由,也不願看到他被關在裡面。」
黎智英的家人、律師、支持者和昔日同僚警告,黎智英患有心悸及高血壓等健康問題,他可能會死於獄中。
保護記者委員會亞太區主任馬麗怡(Beh Lih Yi)表示:「黎智英案的審判從一開始就是一場鬧劇,顯示出對香港法律的徹底藐視,而這些法律本應是為了保障新聞自由而存在。」(編譯:劉文瑜)115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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