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重判20年 支持者法庭內外高聲呼喊表達不滿
(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9日電)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因觸犯國安法,今天被國安法指定法官重判入獄20年。當法官宣判時,法庭內一度有人大聲呼喊,庭外也有黎智英的支持者表達不滿。
黎智英等9人及前蘋果日報3家公司先前被判觸犯香港國安法罪名成立,香港高等法院今天借用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宣判;上午10時,法官宣布判決書並提出判刑理由。
在刑期方面,黎智英被判刑20年,為各人之中刑罰最重,其餘各人刑期分別為:前律師助理陳梓華6年3個月、「重光團隊」成員李宇軒7年3個月、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6年9個月、前蘋果日報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10年、前總編輯羅偉光10年、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10年、前社論主筆楊清奇7年3個月、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7年。
法官在判決書中表示,黎智英是各項串謀的幕後主腦和推動者,因此提高量刑起點。
但法官表示,考慮到黎智英的求情,法庭接納黎智英高齡、健康狀況及被單獨囚禁等因素會令其獄中生活比其他囚犯更為艱難,因此對量刑作出扣減。
蘋果日報3家公司也各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一項「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法官裁定每家公司罰款港幣300萬4500元。
被控的公司為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和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

黎智英觸犯國安法一案自開審以來一直備受外界關注,今天的宣判引來大批市民進入法院旁聽,當法官宣布黎智英刑期時,旁聽席突然爆出一陣呼喊,法庭立即要求保持肅靜。
有旁聽市民隨後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說,法官宣判後,庭上許多人感到錯愕,立即開始呼喊,並有人哭泣,而她本人對判刑也感到不滿。
法庭退庭後,一些旁聽市民也在庭外高聲喊叫,以表達對判決的不滿,但隨即被在場戒備的警員包圍並驅離。
警方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在庭外向媒體說,歡迎法庭的裁決,並指黎智英被重判,反映出他所干犯的罪行相當嚴重,是勾結外國勢力制裁香港的幕後推手。
黎智英及蘋果日報3家公司各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一項「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前者屬於香港國安法罪行,後者是一般刑事罪行。
黎智英又因為捲入「反送中」運動支持者、「重光團隊」和「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的案件,被加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
香港法庭去年底已裁定黎智英3項罪名成立。
這起國安案件的其餘8名被告,包括陳梓華等人,同被控勾結外國勢力罪。
上述8人先後於2021年和2022年認罪,當時法官裁定,待黎智英案審訊結束後一併判刑。
據香港國安法,觸犯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罪行重大者,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編輯:周慧盈)115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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