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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遭重判20年 陸委會:司法淪政治打壓工具

2026/2/9 11:44(2/9 12:5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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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聯社2023年7月28日拍下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中)在香港赤柱監獄中的畫面。(美聯社)
美聯社2023年7月28日拍下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中)在香港赤柱監獄中的畫面。(美聯社)

(中央社記者廖文綺台北9日電)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因觸犯國安法遭重判20年。陸委會對此再度表示「嚴厲譴責」,此事再度印證「一國兩制」下,司法淪為政治打壓的工具,將媒體影響力、國際連結都納入國安處置範圍,是中共加速極權輸出的警訊。

大陸委員會(陸委會)今日上午以新聞稿針對黎智英案表示,再度嚴厲譴責中共及港府假借國安名義打壓自由人權,應停止政治迫害,立刻釋放黎智英,並籲請國際社會警惕中共加速輸出極權的風險。

陸委會表示,黎智英遭香港國安法重判,不僅是剝奪個人的人身自由,及踐踏言論與新聞自由,更是否定人民向執政者問責的基本權利。本案也再次印證,在中共所謂的「一國兩制」下,香港基本法向港人承諾的自由權利形同具文,司法淪為政治打壓、清算異己的工具。

陸委會指出,中共及港府以勾結外國及境外勢力危害國安罪名對黎智英施加重刑,是將媒體影響力、國際連結等都納入國安處置範圍,意圖形成跨領域、跨疆界的寒蟬效應。這不是香港的特殊事件、單一個案,而是中共加速極權輸出的警訊。

陸委會提醒國人「以香港的慘痛經驗為戒,守護得來不易的自由生活;也籲請國際社會對中共侵蝕自由人權的作為提高警覺,與台灣共同捍衛自由民主防線」。

黎智英等9人及前蘋果日報3家公司先前被判觸犯國安法罪名成立,香港高等法院今天宣判刑期,黎智英被重判20年,其餘8人分別被判6年3個月至10年不等。(編輯:周慧盈)115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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