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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鐵炸彈案更審 胡宗賢認罪

2014/12/23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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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3日電)男子胡宗賢、朱亞東被控犯下高鐵及立委服務處炸彈案,高院今天更一審首次開庭。胡男認罪並表示,因為本案,期貨賠了逾新台幣3000萬元。

新北地方法院認定,胡宗賢想透過犯案影響股市及期貨牟利,被依兩個共同殺人未遂罪,各判15年及10年,應執行22年;朱亞東則判處12年。

案件上訴高院審理後,依兩個共同殺人未遂罪嫌,判處胡宗賢各14年及9年,應執行20年徒刑;朱亞東10年6月徒刑。全案經上訴,最高法院日前將全案發回高院更審。

因胡宗賢開庭期間,嘴巴不自覺打開,法官詢問原因,胡男表示,精神狀況不好,患憂鬱症已10多年,犯案時,病況最嚴重;胡男陳述犯案動機表示,因為不滿社會現況以及為了謀利,若本案引發恐慌導致股巿及期貨爆跌,他就賺了,未料,卻賠了新台幣逾3000萬元。

胡男強調,他曾做過實驗,炸彈不會爆,法官聽了表示,對一般民眾而言,雖然未發生爆炸,也嚇破膽了。胡男委任律師說,胡男犯罪計畫只有一個,4個炸彈行李箱放在兩個地點,應以接續犯的殺人未遂一罪論罪,本案沒有任何人傷亡,判20年刑度過重。

朱亞東表示,他並沒有殺人動機,不是胡男的共犯,是胡男騙他且胡男根本是送他去高鐵犧牲,他完全不知道行李箱裡面裝的是炸彈,以為是胡男所說的汙染農地用的電池及廢油,目的是為了變更地目謀利。103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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