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社會大陸漁民越界電捕水產 首判沒收漁船2015/5/4 20:03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中央社台北4日電)大陸籍浙嶺漁52052號漁船,今年1月間非法越界電捕水產動物。連江地院審理後,判決周姓船長等人徒刑,並沒收漁船及捕撈水產。這是首宗判決越界電捕水產,判沒收漁船的案例。 您所瀏覽的新聞已過查詢時效。建議您加入中央社付費會員找尋您要的新聞。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