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社會路殺石虎 撿屍體未通報恐觸法2016/1/5 19:14(1/5 20:09 更新)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中央社記者吳哲豪、管瑞平苗栗縣5日電)一級保育類動物「石虎」遭路殺事件時有耳聞,即使屍體也不得私自持有。苗栗縣農業處呼籲,在苗栗境內發現石虎「不論活體、遺體均應通報」,可撥1999縣民服務專線。 您所瀏覽的新聞已過查詢時效。建議您加入中央社付費會員找尋您要的新聞。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