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殺石虎 撿屍體未通報恐觸法
2016/1/5 19:14(1/5 20:09 更新)
(中央社記者吳哲豪、管瑞平苗栗縣5日電)一級保育類動物「石虎」遭路殺事件時有耳聞,即使屍體也不得私自持有。苗栗縣農業處呼籲,在苗栗境內發現石虎「不論活體、遺體均應通報」,可撥1999縣民服務專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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