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弱智女 惡男判刑12年確定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3日電)桃園邱姓男子被控去年5月間看到一名女子獨行,竟誘騙女方上車,將她帶到土地公廟旁的草叢,毆打女方並予以性侵。最高法院今天依對心智缺陷人犯強制性交罪判刑12年確定。
判決指出,邱男與被害女子不相識,去年5月7日下午1時在桃園市八德區一家便利商店前,看到女子獨自一人行走,並曾向騎機車的員警問路,表示要前往水族館購物,他於是上前向她表示可以騎車搭載前往水族館及吃飯。
被害女子同意而上車,邱男騎車期間發現女方智能障礙可欺,將她載往土地公廟旁的產業道路後,強行將她推至路邊草叢,再以雙手掐住她的頸部,脫下她的內褲以手指性侵,她大聲喊叫抵抗,邱男出拳加以毆打,後來邱男因無法勃起作罷離去。
女方跑回便利商店請店員協助報警,全案曝光。106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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